近日,笔者从保康县人社局获悉,为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业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保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另外,今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暂时不做上浮调整。
近日,笔者从保康县人社局获悉,为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业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保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另外,今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暂时不做上浮调整。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