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

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国优计划”研究生如何选拔与培养,《意见》有哪些政策创新点?

《意见》提出,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让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

“目前,我国举办师范类专业的院校超过700所,数量众多,但高水平院校特别是高水平综合大学、理工类大学占比不高;师范生培养体量不小,但学科结构和培养层次有待优化。”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旨在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师范人才培养结构,着力提升培养质量。

该负责人介绍,“国优计划”首批试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3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承担培养任务,于2023年9月启动实施,开展首批“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

“要确保‘国优计划’研究生具备卓越的理工科专业素养,同时通过系统修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完成教育实践,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带动一大批高水平院校发挥学科优势举办教师教育,推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不断健全、优化。

据了解,“国优计划”有推免选拔和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两种选拔方式。在培养方面,高校通过自主培养或者与师范院校联合培养的方式,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强化师范生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

该负责人介绍,为激励优秀人才从教,《意见》从纳入免试认定、探索“订单”培养、组织专场招聘、支持专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并从研究生推免招生及经费支持、优配教育实践基地、强化人才培养统筹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

“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意见》还提出,探索建立“双一流”建设高校与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优质中小学与“国优计划”研究生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订单”培养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约定到相关中小学任教。

在招聘方面,要求各地将“国优计划”研究生作为基础教育教师人才,做好引进工作。精心组织中小学到相关“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在当地举办专场招聘会,开辟从教服务“绿色通道”,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与中小学签订就业协议。

在专业发展方面,《意见》要求“国优计划”培养高校建立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特别是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