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仲裁程序广泛应用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9月5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发布贸仲新版《仲裁规则》和《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2-2023)》。

王承杰介绍,新规则修订涉及30余项内容,主要包括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在仲裁程序的广泛应用,明确仲裁文件可优先采用电子送达,仲裁庭有权决定网上视频开庭、仲裁员电子签名效力、裁决书电子文本送达等,积极回应数字化时代需求;明确管辖权决定在仲裁庭组成后依据仲裁规则概括授权仲裁庭作出,赋予仲裁庭更明确的程序权利;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协商、调解前置程序不影响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切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多合同合并单案仲裁的情形,允许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追加合同,进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就当事人保全措施申请可转递其指定的境外相关法院,为当事人申请境外保全措施明确规则依据等。

整体而言,新版《仲裁规则》在完善程序设计的同时兼顾制度创新,不断增强仲裁程序的自治性、灵活性、公平性、高效性和透明度,努力为贸仲仲载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