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开办年底前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2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表示,今年年底前,各省份将全部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66项具体改革事项,包括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降低就业创业门槛等方面。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日均新设企业数量保持在2万户左右。《意见》的出台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的政策保障,有利于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在开办环节,除了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还将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杨红灿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尽快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进一步拓宽其活动的场所和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针对“准入不准营”问题,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为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做好准备工作。

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研究制定全国版及自贸试验区版两张清单。全国版清单原则上将试点分类改革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开,实现改革地域全覆盖;自贸区版清单,将实行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

对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组织尚未编制地方层面清单的13个省份全面梳理当地的设定事项,编制清单实现改革事项全覆盖。

在用工领域,《意见》明确要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社部行风办负责人吴礼舵介绍,为有序规范“共享用工”,人社部门明确,“共享用工”不改变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并督促借调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合作企业之间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吴礼舵强调,在“共享用工”领域,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同时,人社部还将建立全国统一标准的职称评审管理服务体系,以满足对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的跨地区在线核验需求。首批试点的天津、浙江、湖北、广西等地职称评审系统将尽快与全国系统进行对接,推进职称评审数据向上集中。

在进出口环节,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党英杰介绍,上半年,我国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44.3万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2万家;有外资企业42万家。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是《意见》的重要内容。海关将着重做好“提速”“简证”“降费”工作。

在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方面,6月份,海关总署监测全国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为39.66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是2.28小时,比2017年分别压缩59%和81%。下一步,在尊重企业自主选择的前提下,海关将大力推进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进口货物“两步申报”等改革措施,研究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的试点,继续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尽可能减少疫情对整体通关时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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