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社保局在调整2019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对县内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作相应调整。据悉,此次调整对象为2000年12月31日以前转业到企业的退休军转干部。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对达不到原职级对应标准的,采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办法予以补齐。具体标准为:原师职6216元/月,团职5515元/月,原营职4993元/月,连职及以下4775元/月。
该局经过认真核实,全县符合补助标准的共有16人,其中原营职7人、连职6人、排职3人。本次调整,人均上调补助标准199.175元,共计发放补助总额60549.2元。补助调整工作现已全部完成,调整后的困难补助将随8月份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