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之年。2020年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规划引领、产业支撑、环境整治、文化小康、党建引领、市场导向”为原则,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振兴试点质量,加快补齐美丽乡村短板弱项,全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强化基层治理,深化农村改革,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工作督办,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建设开放繁荣精致典雅新保康作出新贡献。
一、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
编制总体及专项规划。重点编制县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及产业、生态、文化、人才、组织五大振兴专项规划,明确我县乡村振兴发展方向及重大工程项目。
审核修改审批村庄布局规划。完成村庄布局分类,为村庄建设及村庄撤并提供科学指导。
编制试点示范村建设规划。重点编制2020年10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规划,制定乡村振兴试点村及重点区域村庄建设规划。
二、全面提升试点示范质量水平
继续推进县级“一镇三村”试点建设。将格栏坪村、刘家坪村、白竹村建设成为产业发展、基层治理、乡风文明、环境整治、党建引领示范村,将后坪镇建设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示范镇。
加大乡镇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力度。体现差异和特色,每个乡镇建成1-2个乡村振兴综合试点示范村。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线。按照串点连线、以点带面要求,每个乡镇着力打造1条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线。
三、推进美丽乡村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
结合实际确定项目。重点围绕农村公路、安全饮水、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庄绿化(含小三园)、五乱治理、村庄亮化、农村公墓、撤并乡镇及农业小三场环境整治、村级卫生室能力提升、电视电信讯号覆盖、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规范化建设、“一镇三村”试点建设等方面,确定建设项目。
统筹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县级主体、镇村实施”的原则,由相关部门为美丽乡村补短板强弱项主体责任单位,分项制定项目方案,分部门落实项目建设任务。
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根据项目性质,采取公开招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办法,规范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程序,高标准完成2019年度54个村美丽乡村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任务,同步推进剩余203个村美丽乡村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
四、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线。结合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全县沿国省道干线重点建设5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线。沿线各村建立垃圾治理体系,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户无害化户厕建改率、五乱治理覆盖率、一户多宅拆除率、小三园建设覆盖率、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100%。
统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将农村保洁、河道巡查、农村公路维护、森林管护的职能、人员、资金进行统筹,建立统一的环境管护队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费、卫生评比、考核等制度;分乡镇组建市场化垃圾清运公司,配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对农村集中居住20户以上的区域,建设小型人工湿地;对离主河道、主要支流200米内的分散户建设三格式污水处理池;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结合“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全面提升农村污水处理水平;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五、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突出主导特色产业发展。突破性发展茶叶、中药材产业,稳定发展核桃等特色产业,对高山反季节蔬菜进行提档升级,建立“一镇一品”“一村一品”“一业一策”发展机制。
发挥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探索建立茶叶、核桃、药材等产业平台企业,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实行星级评定,举办党组织引领合作社试点,鼓励发展六有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各类新型市场主体带动作用。
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按照绿色、有机、安全标准,启动种养业标准化生产,打造一批农业品牌。
深入实施“三乡工程”。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引进一批市场主体,吸引市民下乡,促进能人回乡,拓展乡村就业空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激活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
六、探索乡风文明有效实现形式
发展乡村文化。指导乡村深入挖掘本土特色文化,与现代消费需求对接;县乡乡村振兴试点村必须有明确的文化定位。
提高群众参与度。坚持农民主体,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调动农民积极性。
加强引导力度。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充分发动青年儿童,发挥妇女作用,带动农民群众移风移俗。
七、加大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建设
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支持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能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中培养、选任村干部。
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和规范村务公开;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规范居民集中安置点社区化管理,办好农村公墓建设及农村新型养老试点。
加强“三治融合”推进力度。加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妥善处置涉及宗教各类问题,建设平安乡村和法治乡村,推进“三治融合”,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
八、强化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保障
建立乡村振兴考评机制。发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加大对县直相关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的考核权重,全面压实部门与乡镇责任。建立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住村扶贫工作队同步抓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生活富裕水平。
畅通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渠道。整合相关部门政策资金,安排政府债劵资金,调剂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资金,适度开展政府融资等,发挥政府资金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拉动企业资金、社会资金投入,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强化工作督办与检查。通过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开展专项督办、定向督导,定期编发通报简报专报、加大对外对上宣传,加大对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督办检查力度,及时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红黑榜制。通过强力督办,加强服务,奖优罚劣,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编辑:丹丹
审核: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