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发展扶贫产业,壮大集体经济,一些地方农村集体经济迅速发展,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蓬勃动力。与此同时,如何确保农村集体经济永远服务集体、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也引发社会各界普遍关切,应成为开展乡村基层治理的重要着力点。
经过长年累月的自身积累,特别是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级财政项目投资形成大量资产,我国各地不少乡村积攒了丰厚的集体经济资产家底。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达到6.5万亿元,其中75.7%集中在村级,47.4%的资产为经营性资产。这些资产既为进一步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撑,必须管好、用好、经营好。
虽然家底渐丰,但受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农村治理结构渐趋松散等因素影响,不少地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还面临各种困境。有的地方农村集体资产处于沉睡状态,未能合理充分利用,有的甚至任其损毁消亡,无法产生效益;有的地方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管理,随意发包、流转,甚至被村干部侵占、挪用,成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有的地方集体经济经营不善,效益低下,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总体看,有效激活集体资产,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让集体经济切实服务于集体,发展成果真正惠及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正成为广大农村地区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
当前,随着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即将全面完成,我国正进入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增收和权益保障,在发展新阶段具有更加重要的地位和更加突出的作用,不仅要多措并举发展好,不断做大蛋糕,更重要的是要想方设法规范好,切实分好蛋糕,确保集体经济集体受益。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确保集体经济集体受益,关键在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当前,经过3年不懈努力,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底数已基本摸清,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要按照有关要求,在前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力争改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涉农县。改革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好法律制度保障,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要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的收益权等各项权利落到实处。
确保集体经济集体受益,还需要在规范管理、严格管理上下大力气。集体资产出现侵占挪用、跑冒流失,很大程度上与管理缺失有关。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登记、保管、经营使用、资产处置、年度清查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与此同时,坚持民主管理与外部监管并重,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一方面,切实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议事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等村务监督机构的作用,保证集体成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加强集体成员对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定期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巡查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发挥部门监管、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外部监督作用,挤压集体经济违规发展空间,对违纪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保障集体成员利益不受损害。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关键在人。不管是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还是坚持严格管理确保规范运行,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都离不开村两委干部、村集体经济经营负责人等关键群体。要加大对这些关键少数的教育、培训、引导、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其推动改革发展、遵守执行制度的能力和水平,防止腐败行为发生,使其真正成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维护集体成员利益的合格“带头人”。(晏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