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超速超载、占道行驶、强超抢会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在336省道保康段(后高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01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后高路已设置警示牌,对夜间会车时向向行驶150米内使用远光灯、私自安装强光灯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同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行为,一经查处将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02
超速行驶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交警在后高路设置警示牌,并使用雷达测速仪全程检测过往车辆车速,对货车在该路段行驶超过50km/h、小型汽车行驶超过60km/h的超速违法行为实施抓拍,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重罚超速违法行为。
03
超载
结合辖区超载车辆通行规律特点,交警将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逻相结合、错时巡查与延时查处相结合、白天严查与夜间严处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持续加强管控。凡发现超载、不遮盖篷布、非法加装高栏板、超长超宽超高等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联合路政检测卸货,消除违法行为,并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04
占道行驶
该路段频发因占道行驶、强超抢会、弯道超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通过对前期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县交警大队将在连续弯道、长下坡等地段部署警力,采取蹲守查缉的方式,快速固定证据,对违法驾驶人进行现场教育并实施处罚。
与此同时,县交警大队还将深入马桥、后坪、城关等乡镇的重点运输企业,召集货车驾驶人开展道路安全文明驾驶专题培训活动,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同时,将联合路政和车辆检测部门,对企业所属车辆开展一次安全性能大检查,督促企业及时处理违法未清零车辆,一经发现报废车辆,将依法强制切割解体报废。
无论刮风下雨,县交警大队将安排警力24小时开展整治行动,露头就打,坚决消除路面交通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员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特约通讯员:欧阳智慧
责任编辑:王相琴
审核: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