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扰。连日来,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创新工作举措,开展道路交通环境整治行动,以实际案例警示广大驾驶员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8月7日,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站岗执勤时,当场查获一起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对驾驶人进行制止和教育时,驾驶人态度十分蛮横,拒不服从民警处理。
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周崇尧说,当时我正在紫薇路执勤,一辆摩托车闯红灯向我驶来,随即我将其拦下,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结果该男子态度强硬,随即我将男子带回办公室进行处理。
经调查,该男子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民警对其严厉批评,讲明闯红灯的危害,冷静下来的胡某对自己闯红灯和不服从民警执法的行为十分懊悔。目前该男子因闯红灯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规范行为、文明出行才是根本。为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切实改善城区交通秩序环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切实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
保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负责人 李智强说,我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增加了道路警力部署,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力度,加大了道路巡逻查处力度,在这里我也要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闯红灯,不要乱穿马路,行人要走人行横道,自觉提高安全出行的意识,我们共同为保康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编辑:莲花
审核:李广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