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联办声明: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11日发表声明,坚决拥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指出这一决定是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的,具有不容挑战的法律权威;中联办将支持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按照有关决定,共同做好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的各项工作。

声明指出,鉴于香港疫情的严峻形势,特区政府依法作出推迟选举的决定,体现出对香港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立法会选举的公平公正。对于随之出现的立法机构“真空期”问题,在香港特区自身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明确2020年9月30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四年。这一决定十分重要,十分及时,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整体利益的高度负责和对市民切身利益的最大关爱。

声明表示,这一决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不仅合理合法,而且简便易行,有利于维护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确保特区政府正常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少社会震动,以便全社会集中精力做好当前最紧迫的疫情防控工作。

声明强调,当前香港疫情仍在高位持续,广大市民对尽快战胜疫情、逐步恢复秩序、更好纾解民困抱有迫切期待。相信在中央和内地的大力支持下,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尽快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