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康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新时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总要求,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三个善于”,突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这个核心,充分履行行政检察职能,以“四点”带“四新”,高质效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促进法治创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自2021年7月以来,该院共办理11件案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份,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不规范执法问题9个,撤销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2023年1月,行政检察办案团队获评全省优秀行政办案团队,行政检察工作连续两年在襄阳市检察院对口评议中名列优秀。
以思想引领为根本点,提高服务大局“新境界”
克服畏难情绪,转变办案理念,变被动为主动,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等文件出台后,立即组织学习,主动向党委、人大作专题汇报。提升服务意识,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立足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和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战略,结合保康实际,明确生态资源保护、整治农民工欠薪、涉土地领域行政执法为监督重点,做好统筹谋划。突出政治引领,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依托“延时研学”“三会一课”等平台,开展工作晾晒,检察长带头讲办案故事,在2022年度全省行政检察业务培训会上,检察长结合本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案实践作交流发言。
以便民利民为着眼点,拓宽检察为民“新路径”
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工作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构建“行政检察+N”多元解纷办案机制,充分运用调查研究、释法说理、检察听证下乡进村等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聚焦土地、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流域综合治理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实行“一案多查”,立足“一手托两家”职能定位,既监督法院公正办案,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履职促推诉源治理,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办理始终,充分考虑涉事各方诉求,凝聚多方力量,做好定分止争,避免案件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诉累。
以制度创新为切入点,实施联动办案“新举措”
建立内部联动机制,深耕“一体化”办案优势,强化横向链接和纵向贯通,畅通“四大检察”线索移送、联席会议、联动办案等协作机制。健全对外协作机制,“以我管促都管”,与人社、住建、自然资源与规划、林业等部门会签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林业资源保护等领域协作文件,拓宽案源和履职半径。深化机制创新,持续跟进机制落实情况,谨防流于形式,依托个案办理,深化交流互信,聘任行政执法机关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参与案件办理、评查、同堂培训,增强工作协同。
以典型培育为关键点,展现行政检察“新风貌”
强化案例研讨,依托“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部门周一例会、周四学习日、“三会一课”等契机,开展案例“讲评述”、辩论赛、主题演讲等活动,引导干警精进思考、增强智慧。树牢精品意识,立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三大一共享”“青年突击队”“调研攻坚小组”等组织优势,更加注重典型案例撰写、评比,在年初制定案例培育培优计划,明确细化责任,以解剖麻雀的细致找短板、补不足、铸精品。注重成果转化,立足办案实践,依托检察新媒体开展推介宣传,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支点,激活行政检察工作“一池春水”,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树立检察机关新形象。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