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全力推动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见行见效 

2023年以来,为持续深化医用耗材采购改革,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难题,保康县医保局加快落实每一批次集中带量采购,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24个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续签,5个批次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涉及中选药品共560多个品种,参与药品带量采购的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17家,药品平均降幅超过50%,有效减轻了患者的医药负担。

强督导,精准施策“抓进度”

该局将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年终百分制考核和总额预付结算考核重要指标之一,按照上级各批次集中招采文件要求,及时督导各定点医院顺利完成指标填报,组织医药机构积极参加国家及省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活动。同时,及时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线上培训,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医疗机构在集采平台上的操作难题。严格督促各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国家和省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及其建立配送关系。2023年,共召开3次医用耗材集采落地执行调度会,解决采购过程中存在的5项问题,推动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循序渐进、稳步落实。

善协作,合力攻坚“破瓶颈”

该局加强与县卫健部门沟通,畅通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的政策通道,做到信息互通、协同监管。紧跟采购工作节点,联合县卫健部门对县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开展清查,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责令整改,并逐一上报清查整改报告。对大比例超额完成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倒查预采量的准确性,及时开展整改纠偏,做到预采量和实际采购量相匹配。同时,引导各医疗机构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理清政策盲点,严格执行省、市卫健、医保部门文件精神,确保药械采购报量准确、操作规范。

重激励,优化机制“促长效”

该局建立健全中选药品配备使用考核激励机制,对因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带量采购的积极性,让全县群众真正享受到药械集中带量采购的“医保红利”。同时严格按照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考核标准,对落实不力单位扣减次年医保总额指标。2023年以来,对药械集中带量采购落实不力的医疗机构约谈相关责任人累计20人次,纳入总额预付基金考核审扣金额合计10.05万元。通过奖惩机制的激励作用,促进了全县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平稳开展,实现了医保基金减负增效。2023年,保康累计完成药品集采7646万元,耗材集采902万元,从源头破解了群众“看病贵”难题,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下一步,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从群众需求出发,聚焦医保领域中的民生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好药械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源源不断释放医改红利,推动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作者:姚欣 曾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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