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明白人”发挥更大作用

群众身边有了“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就多了一个抓手

无论是小两口吵架赌气闹离婚,还是邻居间因土地划分问题产生矛盾,在四川省梓潼县石牛镇金牛街社区,群众遇到这些纠纷时总会想到找“法律明白人”老刘。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老刘引导居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及时就地化解了不少纠纷。

近年来,像老刘这样活跃在广大乡村地区的“法律明白人”越来越多。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让村民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及时排查微风险、化解微矛盾,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收集群众法律需求,让基层治理更精准……“法律明白人”日益成为群众身边的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已培育“法律明白人”394万余名,基本实现“法律明白人”在每个行政村的全覆盖。

乡村普法需要精准到人,基层依法治理呼唤“生力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4个专项工程之一。“法律明白人”通常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经过法治培训,能够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带头参与乡村治理。既有血缘、亲缘、地缘优势,又有乡情、亲情、友情资源,“法律明白人”针对农村常见问题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在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同在基层播撒下一颗颗法治“种子”,“法律明白人”推动法治在广袤乡村落地生根。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打通法治乡村建设“最后一公里”,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需要一支扎根基层、契合实际,群众身边找得着、用得上、永在村(社区)的基层依法治理队伍。比如,在一些地方,针对“高价彩礼”“滥办酒席”等陋习,有“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倡导文明新风;碰上矛盾纠纷特别是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村民更愿找“法律明白人”调处,既便捷管用、又节约成本。从普法到化解纠纷,从收集意见建议到依法参与村务管理,群众身边有了“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就多了一个抓手。

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培养质量和作用发挥是关键。调查发现,不少农民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往往首先想到找村干部评理。对此,多地注重优化人员结构,将村(社区)两委成员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的重中之重。不少地方还借助“外脑”提升“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前不久,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正式启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将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以实现“1+1>2”的效果,助力形成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总体来看,“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成效明显,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缺乏有效激励机制、与基层其他法治资源力量整合不足等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因地制宜探索完善“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就能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推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