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意见 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4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初步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鲁、川渝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开展车网互动规模化试点示范,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5个以上示范城市以及50个以上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

  明确中长期目标

车网互动主要包括智能有序充电、双向充放电等形式,可参与削峰填谷、虚拟电厂、聚合交易等应用场景。

业内人士认为,新能源汽车通过充换电设施与供电网络相连,构建新能源汽车与供电网络的信息流、能量流双向互动体系,可有效发挥动力电池作为可控负荷或移动储能的灵活性调节能力,为新型电力系统高效经济运行提供重要支撑。

《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2025年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

到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刘永东表示,着眼于下一步新能源汽车的大规模发展,新型电力系统需全盘考虑新能源汽车与电力系统的融合发展问题。一方面,作为新增大负荷,大规模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无序充电、高峰充电将进一步加剧电网负荷峰谷特性,让电网难以承受。另一方面,电动汽车海量的充放电资源将成为新型电力系统中重要的分布式储能,发挥削峰填谷作用,成为友好型充电基础设施。

  强化试点示范

《意见》提出了六方面重点任务,即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立车网互动标准体系、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探索开展双向充放电综合示范、积极提升充换电设施互动水平、系统强化电网企业支撑保障能力。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明确,推动将智能充放电设施建设和改造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范畴,对车网互动试点示范项目加大资金支持。新能源车企、充电设备制造与运营企业等要严格落实生产、销售与服务责任,支持车网融合生态建设。

《意见》表示,要强化试点示范,初步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鲁、川渝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开展车网互动规模化试点示范,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5个以上示范城市以及50个以上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

在市场机构看来,充电桩和虚拟电厂政策持续加码,电动汽车V2G技术迎来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