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校园安全,筑牢安全防线,1月23日,保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组走进县文康学校、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县一中等学校,重点对校园宿舍、食堂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致力于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硬件设施,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检查队伍对校园内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了查看,重点检查是否配置齐全、是否规范安装、是否定期维护等,查看了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对宿舍内用电是否安全进行了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
此次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为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提供了坚实保障,切实增强了学校等各责任部门的安全意识,为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保康县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校园安全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主动发挥法律监督作用,通过检察建议,延伸治理效能。同时,持续推进检校共建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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