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管理,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科技创新,1月31日,财政部、科技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期限根据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依据《管理办法》,引导资金用于支持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管理办法》所指重大科技任务,是中央科技委员会决策部署以地方为主实施,需要中央财政予以支持的重大科技任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指地方特别是中西部重点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区域重点产业等开展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主要指地方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结合基础研究区域布局,自主设立的旨在开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管理办法》指出,支持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资金,鼓励地方综合采用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投入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金,鼓励地方综合采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财政投入方式。(记者 刘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