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康县检察院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解决了一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了检察温度和爱民情怀。
横向联合,形成救助合力。该院依托与县直有关单位联合建立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工作机制,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工作,深度拓展案源,并运用“司法救助+”的模式,实现多种帮扶方式的对接整合,形成救助合力。2023年来,双方互移困难群众线索4件,经走访调查,开展司法救助2件。
纵向争取,破解救助难题。为了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家庭困难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保康县检察院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尽最大努力让应当得到救助的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的温度。通过向县委政法委专题汇报,上报司法救助案件7件,均得到相应救助。
定期回访,办好救助实事。结合保康县实际,部分被救助人是偏远山区村民,经检察机关救助后,无法及时了解到被救助人的生活是否改善,后续是否还有其他困难等问题。为此,该院十分重视司法救助案件回访工作,对救助对象是乡镇村民的,主动与当地党委、村委会沟通联系、了解情况,定期上门回访,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关怀工作。
司法救助不仅是解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更是彰显司法温度的长久大计,保康县检察院以维护群众权益、实现公平正义为理念,以维护社会和谐为主线,以“扶危济困、应救必救”为原则,始终坚持确保司法为民的实事有力度、有温度,彰显为民爱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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