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聚焦“3·15” 严防消防产品“带病上岗”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消防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净化规范消防产品市场,3月13日,保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产品使用领域专项检查,严防消防产品“带病上岗”。

“火灾发生时,消防产品往往发挥着巨大作用,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期间,该大队消防监督人员深入辖区温泉度假区、老庙黄金、后坪镇福利院等单位,重点检查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枪、水带、灭火器、防火门等消防产品,对产品质量、标志、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生产厂商等关键信息是否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中的描述一致等内容进行细致核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消防监督人员要求场所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向各单位负责人讲解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性,告知违法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严重后果,叮嘱负责人购买消防产品要选择正规购买渠道,严把质量关,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消防产品流入市场。

当日,该大队抽检消防产品12件,现场判定不合格消防产品2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下一步,该大队将进一步规范消防产品的市场秩序,警示销售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提高消防产品的质量,不断优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鉴别消防产品质量的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产品质量的良好氛围。

(作者:刘旭 王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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