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强化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近日,笔者从县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参保对象患高血压病、糖尿病门诊长期用药负担,参保居民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的,只需提供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交参保地医保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录入。一个结算年度内,在二级以下“两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药品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最高限额1000元(含普通门诊统筹限额800元)。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