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花落检察院

近日,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授予保康县2019-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称号。

提升站位,打造专业化未检团队。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未成年人保护系列重要讲话及上级检察院重要部署,该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3年,该院未检办成立,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德全直接领导下,逐步形成了由4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青年干警组成的工作团队。他们积极落实“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以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为主线,以青少年维权及犯罪预防为着力点,不断强化青年团员在集体中的先锋示范作用,在保护与打击中用心用情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荣获2015-2016年度襄阳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多名未检干警荣获“全县优秀共青团干部”、“业务能手”称号。

勇于探索,建立规范化工作机制。基于当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对较少这一情况,该院转变思路,按照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式和原则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建立规范化工作机制。在办理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时,该院未检办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家长、学校、社区等签订多方帮教协议,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同时,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加大惩治力度,对此类犯罪坚决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保持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全面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预防犯罪方面,将关口前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安排多名院领导担任县内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立足检察工作,结合保康实际,将送法进校园做到常态。

在2019年“一号检察建议”做到全县中小学校全覆盖的基础上,2020年该院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法治教育方式,如节假日“组团”走进希望家园、儿童之家,结合“双报到”工作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采取法治授课、微电影、PPT以及网络直播等未成年人更愿接受的方式,开设以“预防性侵害”为专题的法治讲座,设置“女生专场”授课模式,对象扩展到家长及社区工作人员,有力提升了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协调联动,搭建社会化工作平台。该院未检办从“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出发,加强各方联动,保障未检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将未检工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2019年,该院未检办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对一名身患癌症贫困户的两名未成年子女进行捐款助学。大病无情人有情,在儿童节前夕将救助款送到包保户家中,缓解燃眉之急。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近年来,该院未检办对因犯罪行为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1万余元,化解未成年被害人生活难题,并多次参与捐助留守儿童公益项目,全院干警累计向当地留守儿童捐款千余元。三是部门配合,共同参与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专项活动,集中执法力量,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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