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全县党员千部要自觉遵守“五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祭扫、游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清明节期间,全县党员千部要自觉遵守“五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祭扫、游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与“带彩”娱乐、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