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中国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提升京津冀地区企业碳信息披露,有利于提升企业环境合法性,强化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
碳信息作为自愿披露信息,披露成本是影响企业碳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从战略来看,由于企业无法以经济可行的方式收集营运活动中的碳排放信息,缺乏对真实碳排放绩效的了解,导致企业无法开展有效的分析和制定相应的碳减排战略。从计划来看,企业无法对碳排放信息合理量化,不能有效制定碳减排目标和合理安排减排工作。从控制来看,企业无法及时发现作业环节的碳排放问题并进行改进或优化运营;也无法根据企业碳排放的真实情况精准制定碳减排管理体系和制度。这导致企业对是否披露碳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详实度等有很大的自主性。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保持近10%的高位增长,为依托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碳信息披露、赋能“双碳”目标达成提供了有利契机。企业应当充分发挥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碳信息披露的正外部性作用。一方面,优化碳信息采集和分析,促进节能减排。建设基础数字平台,构建数据仓库,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开展检测、统计等碳排放数据盘查工作。有效挖掘数据中蕴藏的信息,通过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可视化呈现等,精准分析碳排放来源,并结合碳排放现状来设计科学、系统的碳减排目标体系,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落地的碳减排路径和行动计划。另一方面,加强内外部治理,提升企业碳信息披露意愿和质量。应利用不同数字平台,及时披露碳信息,改善政府、投资人、媒体和大众等的信息获取能力。通过数字平台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开展互动,加强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治理参与,提升外部治理水平,改善企业环境合法性。
政府部门不直接参与企业数字化转型,但可以通过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综合运用数据、人才、资金、试点等一揽子政策工具,为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碳信息披露提供支持。
要优化“新基建”区域布局,不断完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内部良好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如5G网络,为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提供保障,有利于降低数字化技术的推广成本,分担企业数字化转型风险。具体来说,应当发挥北京在数字化建设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利用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地区数据要素流通,数据资源整合、管理和开放;持续优化京津冀区域“新基建”布局。
要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数字化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如数字知识产权界定不清、数据生产各环节权责不明、互联网数据信息泄密等。为保障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立法机构加强现有法律法规在该方面的解释或完善相关立法,加强数据安全治理,以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性。
要加强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支持。财政支持方面,可适当增加财政资金对数字减碳方向的倾斜,通过设置科技专项引导基金对数字化转型节能减排项目给予研发补助或项目奖励。企业债务融资方面,鼓励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低碳债券的方式,开展基于数字化转型的节能减排。此外,还应进一步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与金融服务的融合,通过成熟的数字金融和绿色金融服务,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碳减排提供资金保障。
要加强商业与技术复合型人才培育。推进数字化转型离不开具备商业逻辑和专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要发挥北京市高等教育方面的优势及对区域内人力资源的溢出效应,鼓励区域内高等院校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开设特色专业,开展商科教育与数字化技术的交叉融合培育。培养掌握数字技术,了解企业运营,能够为企业可持续性的价值创造提供基于数字化时代背景的解决方案的特色人才。
要发挥好资本市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作用。利用数字基础设施更为高效地开展政府监管和媒体监督。通过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压力,发挥外部治理效果,督促企业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改善公司治理、碳减排与碳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