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首个“保康县人民检察院、保康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在大山合公司揭牌成立。联合保护工作站的建立,是保康县检察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和推动构建全方位、全链条、全要素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的重要探索,是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从“纸上”到“地上”的具体实践,是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走深走实的桥梁纽带。
保康县作为襄阳市唯一全山区县,孕育了一大批具有保康地域特色的地理标志商标,以农产品地理标志为甚,目前11个地理标志名录均为农产品。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保康县检察院立足县域实际,携手保康县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以检察履职助力培育新的保康地理标志。
当日,保康县知识产权局、保康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走进大山合集团保康绿生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实地参观了企业生产车间、产品样品,听取企业负责人吴菊珍介绍了相关情况,“大山合集团保康绿生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始终立足保康实际,专注农副产品、中药材生态加工,是省产业化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把企业的产品打造成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商标。”
保康县知识产权工作协管领导陈祥艳从技术支撑、资金保障、政策扶持三个方面,结合知识产权工作职能,就如何进一步研发自主知识产权、争取贴息贷款资金、将企业现有商标打造成优势商标乃至驰名商标等方面为该企业出谋划策。
保康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圣玉通报了近五年来发生在保康县域范围内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情况,介绍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尤其是民事检察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商标等方面的职能。他指出,一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保护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动力源泉,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看待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二要突出地理标志商标保护,要立足保康实际,充分发掘和培育具有保康特色的地理标志商标,形成集群效应,以点成面,使这些特色农产品、中药材地理标志成为保康新的名片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三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保康地理标志商标的发展壮大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各部门要坚持能动履职、一体履职,主动作为,以“我管”促“都管”,真正形成行政机关提供优质服务、司法机关提供法治保障、企业安心研发促生产的生动局面。
下一步,保康县检察院将不断深化检企交流,密切与各单位部门沟通协作,内部强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外部深化协同配合,延伸前端服务触角、落实后端闭环治理,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的桥梁作用,发挥嵌入式监督优势,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为保康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