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完善DRG付费规则 努力实现“医患保共赢”

“辛辛苦苦做了一个月,结果核算下来科室倒扣钱”“病人主诉只是普通疾病,一查下来发现有多种合并症,这就尴尬了!”一段时间以来,多省市改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后,医疗费用增长得到明显控制,但同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部分医疗机构不愿收复杂病人了。据业内人士介绍,复杂病人需要处理的操作步骤非常多,对标DRG后费用明显超标,而根据现有医保规定,落到实际往往医生做了苦活还要倒贴。

应当承认,DRG付费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医疗费用过度增长的问题,通过合理的分组和支付标准,激励医疗机构优化诊疗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然而,由于DRG付费制度的实施细则不尽完善,对复杂病人的治疗成本和风险缺乏充分考虑,导致部分医疗机构在收治这类病人时面临经济压力,进而影响了医疗机构收治复杂病人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有违此项改革的初衷,引发了各界对DRG付费制度完善与优化的广泛讨论。

复杂病人的治疗往往涉及多个科室、多个医生,需要更多的医疗资源和技术支持。在现有的DRG付费制度下,这些病人的治疗成本往往超出支付标准,导致医疗机构在收治这类病人时,有时不能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此外,由于DRG付费制度还与医院的绩效考核和医生的收入挂钩,医疗机构和医生在面临经济压力时,往往会选择避免收治复杂病人,以规避潜在的经济风险。

这种现象不仅难以保障患者的利益,也影响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患者是医疗服务的最终受益者,他们应该享有公平、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如果因为DRG付费制度不尽完善,让复杂病人成为医疗服务的“弱势群体”,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不仅影响了患者的健康状况,也增加了医疗纠纷的风险。

因此,尽快完善现有DRG付费规则,努力实现医患保共赢,成为当前医疗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应对DRG付费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充分了解其在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更准确地掌握DRG付费制度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影响,为完善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应根据复杂病人的实际情况,对DRG付费制度进行细化和优化。可以考虑设立专门针对复杂病人的支付标准,或者引入风险调整因子,更准确地反映复杂病人的治疗成本和风险。还应当建立和优化激励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生积极收治复杂病人,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再次,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监管和考核。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和医生在收治复杂病人时遵循相关规定,以保障患者的权益。通过科学的考核体系,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价,激励他们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此外,应面向社会加强有关医疗服务的宣传教育。通过普及医疗知识,提高患者的健康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医疗需求,降低医疗费用。通过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营造和谐的医疗环境。

完善DRG付费规则,实现医患保共赢,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关切的综合改革。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政策措施,以最大的努力和诚意,争取让每一位患者都享受到公平、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