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获悉,自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相关事宜后,日前已有上海资源回收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成功“反向开票”。
资源回收行业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不少资源回收企业在现实中都会遇到获取发票难的问题。
上海田强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及塑料粒子生产的企业,2023年实际回收废塑料1.5万吨,享受综合再利用产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超过500万元。负责人胡喜超介绍,一般来说,向企业直接采购废旧塑料的方式可正常取得增值税发票,而向居民端等零星个体采购的,往往无法取得对应发票。
从事社会化资源回收的前端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这就导致资源回收企业缺少“第一张票”,既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取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费用的凭据。
根据《公告》,自4月29日起,有“反向开票”意愿的回收企业,即可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完规定的简单程序后,就可在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时,对出售者开具发票。胡喜超表示,这不仅解决了企业税款抵扣和成本扣除问题,而且对应的销售额也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解决了企业关心的获取发票的问题,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更有助于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促进整个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规范健康发展。
资源回收企业实现“反向开票”对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也有推动作用。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及循环再利用业务的工厂。企业财务负责童贤涛介绍,近年来,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动废旧家电循环利用,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理念,2023年共回收69万台套废旧家电,并用于无害化环保拆解和资源循环再利用。“‘反向开票’实施后,企业直接向居民回收废旧家电更方便了,在提升便利性的同时还降低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