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据全县磷矿企业设计开采规模和上年度实际开采量,保康县将全省下达的345万吨标矿磷矿开采总量指标分解下达给县内13家磷矿开采企业,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重点产业服务中心对磷矿企业年度开采、运销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实施2024年度磷矿开采总量管控。
据悉,自2022年以来,我县严格磷矿年度开采计划总量指标管理,每年第一季度下达磷矿开采基础指标,通过检查磷矿企业生产台账、统计报表、资源储量消耗、销售和纳税票据,及时核实矿山分配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第四季度合理调整开采计划,确保磷矿企业不超计划、不超规模开采,有力维护了全县磷矿资源开发和运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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