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向记者反映,一些地方的政务服务中心存在拒收现金的情况。记者实地采访,沈阳市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工作人员说,最好用微信和支付宝,他们没法收现金,去银行办代扣业务也很麻烦。该市和平区、苏家屯区、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工作人员都表示无法收现金,只支持支付宝和微信缴费。(5月13日红星新闻)
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抽样调查显示,老年人中经常使用现金的人数占比超过75%。其中,县域老年人经常使用现金的人数占比为80.4%。
虽然电子支付契合工具理性,但也可能让“数字鸿沟”异化为“服务鸿沟”。在工具理性的驱动下,“政务服务中心拒收现金”给部分市民带来办事上的不便,显然需要纠偏。
要知道,拒收现金属于违法行为。《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事实上,早在2021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税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明文要求,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现金的权益,线下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含办税服务厅、代办机构等)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提供收取现金、找零服务。此外,各地税务机关在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的同时也要求应当充分考虑不使用智能设备纳税人、缴费人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以现金方式纳税缴费的需求。
由此可见,法律法规乃至适老化改造,都要求不能拒收现金,必须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以现金方式纳税缴费的需求。在如此硬性规定之下,不少政务大厅仍然我行我素、拒收现金,长时间公然违法。这不仅有损地方政府形象,也有损政府的公信力。
此事之所以被如此热议,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此之多的地方政务大厅拒收现金,似乎长期没人管。如果换成企业和商家这么做,恐怕没这么“幸运”了吧?
去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就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5月6日,人民银行对多起拒收人民币现金典型案例予以公示。多起拒收现金案例中,有的单位以“不方便找零”“容易遗失”等理由拒收现金,均受到了行政处罚。连有消费者搭配使用一角纸币被超市工作人员拒收也被曝光——政务大厅涉及收费的项目,往往数额较大,长时间拒收现金,性质看起来更严重,又该如何处理呢?
政务服务中心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地方,应该给办事的群众提供各种便利,而不是让群众多跑腿。政务服务中心拒收现金,不仅是服务宗旨的偏离,忽视了特定群体的权利,更是没有做到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何谈率先垂范?这需要深刻检讨和反思,从思想和制度的源头上解决问题,避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