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特斯联智慧产业园工作人员在展示中心工作。 新华社记者 伍志尊摄
为更好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四部门近日联合制定《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何为“全域数字化转型”?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司长吴晓宁解释,就是要充分发挥数据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全面提升城市数字化转型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运行全过程,整体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一体化推动产城深度融合,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在城市全面落地。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目标是,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吴晓宁表示,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重点是要建立完善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平台体系,推进设施互通、数据贯通和业务协同,在城市经济产业、产城融合、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宜居环境、韧性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场景为牵引,破解数据供给、流通障碍,形成一批社会有感、企业有感、群众有感的应用。
同时,要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统筹推动城市算力网、数据流通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运营;加快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大力推进数据治理和开放开发,夯实数字化转型根基。
《指导意见》提出,要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促进新型产城融合发展。“数字经济与智慧城市具有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共生关系。”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副司长陆冬森认为,一方面,数字经济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驱动力之一。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力量,在培育壮大产业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的同时,以数字产品与服务全面赋能城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另一方面,智慧城市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城市集中承载着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活动,智慧城市为产业集聚、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为数字新技术、新产品集成创新和应用搭建验证与推广平台,例如智能交通、智慧社区等都是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直接体现。
陆冬森建议,要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构建多层次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因地制宜发展新兴数字产业,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在城市场景集成应用,发挥城市作为人才集聚中心的作用,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城市数字化建设与数字经济协同互促发展,创新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融合的数字化场景,激发新型产城融合服务能级与数字活力,深化城市场景开放促进以城带产,提升产业聚合力。(记者 李芃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