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保康实践•改革创新|践行“枫桥经验”,化解“急难愁盼”!保康县税务局,绘就惠民办税新“枫”景

保康县税务局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税务部门在夯实基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你好,打扰下你,我开了几次票没开出来,想请你帮忙看看是咋回事。”

“好的,我们到自助区去看看。”

近日,在保康县市民之家办税专区,某建材店财务负责人安女士心急如焚地向税务工作人员求助。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并详细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辅导安女士开具了发票。

去年年底,保康县路安物流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纳税评估税款,导致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被系统自动判定为D级,影响到公司业务开展。公司负责人许祖波向寺坪税务分局咨询,看能否采取补救措施,修复失信行为,调整纳税信用等级。

寺坪税务分局接到许先生的诉求后,立即安排分局税费争议调解员介入核实情况。核实发现,该公司因纳税评估更正申报后未及时缴纳税款,延后几天,恰好遇到年终国库扎账,税款没有及时入库。

按照调整信用等级工作规定,非纳税人主观故意造成逾期缴纳税款,符合纳税信用复评条件的,可以申请复评,调整信用等级。寺坪税务分局按照规定为企业启动信用复评流程,顺利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等级从D级调整为A级。

“判为D级纳税人负面影响非常大,不仅在招投标时没有资格参与,而且开具发票时候还受到额度的限制,到银行办业务,特别是办贷款,更是办不下来。税务干部帮我们修复的不仅是纳税信用,更是修复了我们的市场信誉,以后我们一定按规定纳税,守好自己的纳税信用。”许祖波说。

近年来,保康县税务局将“枫桥经验”运用到税费争议处理中,开展“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建立调解机制,设立调解室,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矛盾化解途径。

自“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以来,保康县税务局已解决税费矛盾争议37起,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调解满意度100%。

保康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勇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探索深化“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不断优化相关工作措施,积极构建“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不上交”的涉税争议调解机制,助力市场主体在发展中减负增效。

全媒体记者:陈泉霖 鲁李友琦

通讯员:任莉 冯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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