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踏实认真,用行动说话。”这是领导对她的肯定;“可敬、可学”,这是同事对她的赞许;“陈法官就是我心中人民法官的形象”,这是当事人对她的认可。她,就是保康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昌红。
28年的法院工作,近一半的时间,陈昌红在执行岗位上。从揪出躲藏在衣柜中的被执行人,到跨越几百公里追踪蓄意逃脱的失信人,一路走来,陈昌红从一开始的执行“新人”逐渐成长为执行局的“老前辈”,手上办过的案子已有成千上万,接触过的当事人形形色色,但她始终战斗在执行岗位一线。
保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海说,陈昌红同志始终奋战在破解执行难的最前沿,致力于将一份份“纸上权利”变成当事人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凭着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和果敢担当的拼劲儿韧劲儿,带领全院执行干警披荆斩棘、乘风破浪,破解了一道又一道执行难题,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2021年,保康法院集中受理了21件被执行人均为邓某的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邓某在保康县店垭镇天星村发展烟叶产业,烟叶收获后,邓某拒不支付村民劳动报酬且下落不明,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21位村民的烦“薪”事也一度成为陈昌红的忧心事。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用老百姓的话说,关键是能不能拿到‘真金白银’。所以对我来说,检验执行工作成效的标准,永远只有案子办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陈昌红说。
为了让“真金白银”早日落入村民口袋,陈昌红立即将该案纳入“涉农民工工资”执行“绿色通道”。四处躲藏、逃避执行的邓某终于被找到,经过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邓某当即交纳了全部案款10万余元。至此,困扰村民的烦“薪”事变成了一件开心事。
“感谢法院的大力支持,帮我们追回了多年的血汗钱,解了燃眉之急,真是太谢谢了。”店垭镇天星村村民周全富拿到久拖的工资后,激动地说。
面对金融领域案件呈迅速增长的趋势,保康县人民法院开启“法院+金融”联动模式,护航金融法治环境。一年时间,执结涉金融执行案件190多件,执行到位案款2000多万元。这份亮眼数据的背后,也有陈昌红的一份努力与耕耘。
“保康县人民法院对保康农商行金融纠纷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对农商行金融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有力保障了农商行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保康县农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覃明华说。
在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这条道路上,陈昌红始终心怀赤子之心,倾注满腔热情,用初心使命彰显法律力度,用为民情怀传递司法温度,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人民群众的心田。
群众之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陈昌红表示,将始终带着这份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继续扎根在司法为民的最基层,战斗在破解执行难的最前沿,用实际行动彰显公平正义,用拼搏奋斗绽放熠熠芳华。
全媒体记者 樊世琦 陈泉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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