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未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公示企业年报,长期未在企业登记住所地开展经营活动,也无法取得联系。如果企业经营住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企业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并依法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未说明情况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附件:1.保康县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
2.保康县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
保康县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
附件2
保康县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