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县医疗保障局获悉,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将进行优化,征收模式发生改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工作部署,湖北将实行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模式。
据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增员工资申报、年度内月核定等业务,由原来的医保经办部门核定征集、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模式,改变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缴费人应缴费额不再由医保经办部门核定,而是由税务部门根据缴费人填报的职工缴费工资自动计算出应缴费额,缴费人确认无误后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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