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利剑,守护安宁 一起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并在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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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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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同时,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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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设立《反有组织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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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补法律空白,完善法律体系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长期以来没有专门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空白,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打击、防范、治理有组织犯罪制度正式形成,增强了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建立健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机制和预防体系,提高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通过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稳定。


四、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注重保障人权和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不侵犯无辜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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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法》具有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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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一: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此外,公安机关在线索核查阶段,对相关涉案财产可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


亮点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对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作了规定;对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禁止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底线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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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三: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出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亮点四: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反有组织犯罪法》对相关涉案人员财产的调查、追缴、没收作出明确规定,规定了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人员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并加强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开办企业等监管机制。


亮点五: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反有组织犯罪法》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出明确规定,并对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等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六: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条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亮点七:加强国际合作

《反有组织犯罪法》涉及国际合作方面的内容,旨在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同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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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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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举报有组织犯罪

国家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引导家人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可能会渗透到校园、公司等各个场所,因此要提防有组织犯罪,发现有关线索及时与有关部门报告。


三、关注网络安全,警惕有组织犯罪通过网络扩散

公民在浏览各种网络信息时若发现有宣传、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应当及时向网信、电信、公安等主管部门报告,快速阻断传播。


扫黑除恶,弘扬正义,让我们通过学习法律,携手共建法治社会,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成为守护我们安宁生活的坚实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