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楚雄8月7日电 (记者虎遵会)8月5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人民政府向插甸镇康照村上组村民杨能云发放了武定县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据悉,这是云南省第一本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
据了解,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杨能云的600亩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将可作为林权流转交易、质押贷款、项目申报、示范评审和林业资产证明等事项凭证,杨能云可以获得相关扶持,扩大再生产。
武定县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的发放,是云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是将林权证本子变为票子、在广袤林子中挖出金子、将资源向资本转化的有益探索。
根据《武定县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的发放,创新性实现了林地“三权分置”,拓展了林地经营权权能,解决了在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有利于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发展林下经济。
《实施方案》明确,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是指林地所有权之外的,承包经营权或经营权拓展权能分置出来的经营收益权、使用权。包含林下经济、经济林、林业碳汇、湿地环境、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公益林等非木质经营和获得补偿及入股、托管、联营利益的权利。
关于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登记,《实施方案》明确,由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人提出申请,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办理。在武定县范围内,原则上登记面积不少于5亩,依法开展林下空间种植、养殖经营;林果、林花、林菌、林药等采集经营;林业碳汇开发经营;森林旅游基地经营;森林康养基地经营;湿地资源开发经营等林下经济经营,以及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收益量化到户、受托管理经营林权、联合经营林权的收益权人,均可依申请办理林下经济收益权登记。
《实施方案》规定,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登记应关联原林权证或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多个宗地或单元连片的,可进行连片登记;同一林地同一经营主体多种经营,经营内容可叠加登记,只颁发一次经营收益证;同一林地或草地存在不同经营主体和不同经营类型的,可分别颁证。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武定县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登记,已形成完整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不仅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融资便利,还有效促进了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对推动武定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定县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的发放,是云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目前,云南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稳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云南3.75亿亩林地的潜力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