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元游桂林”,你敢去吗?
前不久,“40元4天3晚游桂林”事件让低价游现象再次进入舆论视野。此后,相关旅行社因为“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均遭到旅游监管部门处罚。
所谓“不合理低价游”,早在2015年就被旅游管理部门明令禁止。标准很明确,比如价格低于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指导价30%以上的旅游产品,便可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游”;近年来,文旅部更是多次强调,对不合理低价游“露头就打”。
但“低价旅游团”问题始终未能根除,问题出在哪儿?低价游背后究竟是什么样的产业链?
01 “人”就是钱
“旅游的水很深的。”已经做了八年旅游团生意的常亮说。
常亮曾经是个旅游团跟团大巴司机,跟不少旅行社合作过,之后就顺势转行帮旅行社“拉客”并从中抽成。
其中,那些以低价为噱头,带一车人四处逛购物点的团,他称之为“购物团”。
他刚入行就在带“购物团”。他发现,在购物点商家赞助下,旅行社几乎是“零成本”运营。“比如像卖玉石、化妆品的,你来四五十个人,一家店按人头,每人补你50块,有些连车费也报(销)了。”
带团时间更长的冯莎,早在2014年就带过“购物团”,她算了一笔账:
“比如我们去桂林,99元一个人,一车50座的大巴,就有5000块钱。车费两千元、司机费四百元、导游费三百元、最便宜的旅行餐“八菜一汤”一桌一百元,住宿两人一间,可以先不给钱……”只要极限压缩成本,光凭游客交的旅费,也能勉强保本。
真正赚钱的环节是带游客购物。冯莎介绍,当地的“地接”导游会和本地商家“串通”,把游客带去“听课”或购物点,并兜售远超成本价、市场价的商品。比如,进价500元一张的乳胶床垫卖一万五;珠宝更是“无底线”,在别处卖一两千的玉镯可以叫价到五万、十万,“这叫‘玉无价’”。
而且,这些低价团有年龄限制,游客大都是中老年人,有一定的购买力。“一车人里有几个人买就OK了。”一笔账算下来,冯莎指出,按正常的一天逛三、四个购物点,每车游客一天能产生超十万元的利润。
在这样的暴利驱动下,“99元游桂林”“40元四日游”都已经算“保守”了。冯莎表示:“免费去的都有。”
02 “宰客”与“长线”难共存
带了几年“低价旅游团”,常亮和冯莎却不想再带了。
“我只是组团而已,拿不到几分钱。”冯莎介绍,自己作为“小团长”,日常工作就是转发上级“团长”的信息,帮忙拉客,分不到宰客的“暴利”。常亮也称,自己是从旅行社手中按人头拿提成,无所谓带低价购物团或中高端旅游团,“反正我们是固定收入”。
这些小团长还会被旅行社和商家“监督”。冯莎介绍,由于“讲课”的房间都有监控,她只能在路上私下提醒游客,在购物点只起哄、不买东西。不过有一次,她的团里有人被说动心了,她开口阻拦,“当场就被商家给骂了。”
而且,相比于旅行社和商家可以凭“一锤子买卖”宰客,小团长带购物团并非长久之计。
冯莎和常亮都是在自己组的微信群里“拉客”,有相当一部分是“朋友拉朋友”的熟人熟客。比如,冯莎的朋友,家住深圳的王阿姨就被拉进群,参加过“30元广州周边一日游”。
王阿姨很快就厌倦了“购物团”。从早上6点出发,一天连逛3个楼盘,全程几乎都坐在车上,最后也只是到海边拍了1小时照,回来后还经常接到楼盘推销电话……她怀疑,自己上交的身份证、电话等信息被泄露了。此后,她再没参加过类似团游,“就是到处凑热闹,没意思。”
这正符合冯莎的观察,“经常去(参加购物团)的,开始还好好玩,后来基本不会去的,(游客)会慢慢地消失。”
常亮也被客人“倒逼”着抛弃购物团。“人家回来以后都说,你下次找个不搞购物点的,价格没关系。那下次我就找高端一点的。人家(旅行社)给我这条路(购物团旅游路线),我也不走了。”
03 治理低价游难在哪儿
随着监管力度加大、市场日趋规范、成熟,不合理低价游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复旦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沈涵指出,近年来,旅游管理部门和市监局对低价游的管理、处罚都非常严格,旅行社也不敢再通过增加购物来弥补亏损。
不过,根绝“低价游”却不容易。
沈涵指出,相比于十几年前,不法导游会从旅行社处高价“买断”游客后,手段百出地榨取游客价值。如今,部分“低价游”旅行团会明确告知去特产店、小众景点,用低价吸引一些价格敏感且时间宽裕的中老年人,主打一个“你情我愿”。
最终,商家精准推销、景点获稳定客源、游客花小钱观光,旅行社赚折扣、返点……在多方“共识”下,一些“低价游”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商业模式”。
而且,中国旅游市场大,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舟山市文旅局曾发文指出,即便抽调近百名公安、市场监管、运管、交警等力量,对当地一著名旅游市场进行监管执法,但相比越来越多的游客,“执法力量反而显得单薄”。
部分旅游团也在“打擦边球”,钻监管漏洞。比如,不搞“强制消费”但“地接导游”故意拖延在购物点的停留时间;让游客声称“自愿购物”并全程录像……
沈涵建议,如果真的想参加“低价游”,可以事先拍下车牌、导游、导游证件等照片,万一遇到强迫购物、导游无证上岗、旅游海报虚假宣传或其他侵权行为,可以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并提供违法线索。
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