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以公益诉讼之力守护生态之美

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普及生态司法保护理念,筑牢环境安全防线,保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开展了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主题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深入群众开展普法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围绕节约用水用电、垃圾分类投放、绿色低碳出行等内容向群众科普环保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重点法律法规。通过讲解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了解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有效传播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增强了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当天,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和环保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一同走进保康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现场了解该公司污水处理流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后,检察干警结合案例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常见的污染问题,以及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违法情形多发环节进行预警提示,并针对企业负责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出的问题现场答惑,提升了企业守法经营和依法治企意识,助推企业绿色发展。

下一步,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持续加大力度办理一批涉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作者:许琰 罗笑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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