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组织是世界三大国际组织(奥运会、联合国、红十字会)之一,是全世界影响范围最广、认同程度最高的国际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业务包括应急救灾、自救互救、人道救助,无偿献血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红十字志愿服务等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重要助手,旨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弘扬红十字精神,促进和平进步。
保康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于2019年3月底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单位调整为单独设置的机构,正科级,列群团机构序列,事业编制为5名,现有在岗人员5人。
保康县红十字会主要工作职能包括:一是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红十字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开展全县救灾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调查了解灾情,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三是加强红十字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新组织,发展新会员。指导协调乡镇、企事业单位、行业建立红十字组织并开展工作。四是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内的服务和公益活动,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宣传动员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组织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组织)与遗体捐献工作;开展卫生救护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五是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六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进行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弘扬红十字会的人道、奉献、博爱精神;七是发展与各地红十字会之间的友好交住,开展人道领域方面的往来、交流和合作。八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