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9月3日电 (记者阎梦婕)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23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情况。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按照地方自评总结、部门核查核证、综合评价赋分的程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对宁夏五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及22个县(市、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进行综合评价,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审定,形成2023年度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地级市和县(市、区)两个组别,按考核得分情况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
地级市组中固原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吴忠市被评为优秀等次,中卫市、石嘴山市、银川市被评为良好等次;县(市、区)组中盐池县、青铜峡市、泾源县、平罗县、永宁县、彭阳县、贺兰县、灵武市、利通区、兴庆区、隆德县、惠农区、西吉县、红寺堡区、同心县被评为优秀等次,中宁县、海原县、原州区被评为良好等次;沙坡头区、大武口区、金凤区、西夏区被评为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