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保康蓝”成为最靓底色,这种传统取暖方式将被禁止!

这些天

保康天气晴好

湛蓝的天空

配上洁白的云朵

随手一拍就是风景大片

让城市的颜值再次刷新

这份美丽的“保康蓝”背后

离不开大家环保意识的提升

和对蓝天碧水的精心呵护

用清洁能源取代柴火炉取暖

将“保康蓝”继续守护到底!

保康县城市规划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创建成果,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环境需求,在城区内推广有序开展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力争在2021年底前实现县城规划区内全部使用清洁能源。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推广城市规划区内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柴禾取暖及销售柴禾炉;坚持源头治理原则,禁止柴禾进城销售存储,推行使用生物质颗粒炉和生物颗粒燃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原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在本单位及家属院实现柴禾取暖清零,党员干部带头不使用柴禾取暖,对现有柴禾炉带头进行拆除;先核心区域后一般区域原则,物业管理较为规范的小区先行推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后逐步推进“三无”小区和社区(农村)居住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实行能源替代原则,鼓励使用电、气和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取暖。

实施范围

县城市规划区内:东界为土门河-职中校区-叶土路沿线100米以内-原黄土岭粮管所-黄土岭二组滑坡区下沿-封银岩-中心加油站-新街沿线-迎宾路沿线-县医院-老一中-官山林场和陵园路以下-三桥头;南界为土门垭-车管所;西界为麻竹高速以东(含孙家湾小区)-河西社区-王湾社区;北界为清溪河三桥-公交公司-王湾社区五组以南。

工作目标

在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采取“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整体联动”措施,强力推进县城市规划区内开展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引导市民主动改变使用柴禾取暖习惯,努力实现市民安全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扼制因柴禾取暖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火灾等事件发生。

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阶段(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10月31日) 

1.摸底调查。对县城市规划区内使用柴禾取暖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历年柴禾存量,建立台账,制定取暖方式替代计划。按单位小区、商住小区、居民个人、餐饮经营户制定相应替代措施,为清洁取暖工作奠定基础。

2.强化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短信、微信等新闻媒介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家喻户晓。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目前我县天然气、暖气覆盖面不广,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分批次有序进行:第一批次先行在天然气、暖气覆盖区内的党政机关家属院、机关事业单位(含其所管理的社会化机构)、物业管理较为规范的商住楼及居民区、餐饮门店开展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党员干部要带头不使用柴禾取暖,已使用柴禾炉的带头进行拆除;第二批次对后续天然气、暖气延伸后覆盖区内的家属院、商住楼、居民区、餐饮门店开展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力争2021年底前实现城市规划区柴禾取暖清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由县大气办牵头,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住建局及城关镇政府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照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要求,对阶段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情况予以通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美好环境需要共同守护

在此我们也呼吁

使用清洁能源取暖

是呵护保康碧水蓝天

造福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

需要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从自身做起

共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让天空更蓝

大地更绿

家园更美

编辑:正红

审核: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