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试鸣防空警报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为扩大和加深人民群众对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信号的认知和了解,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的技术状况,保证紧急情况下警报设备的有效使用,拟定于2024年9月18日(周三)上午9时00分至9时19分在保康城区内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拟定于2024年9月18日(周三),上午9时00分至9时19分。

二、试鸣范围

保康县城区

三、警报信号

(一)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一长声,时间3分钟。

(四)每种警报信号试鸣完毕间隔3分钟。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是县政府依法组织的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特情。

(二)试鸣期间,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巡查力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社区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保康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编校:彦舒

责编:赵硕

审核:秦志鹏

终审:张良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