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保康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电话举报,称有人在城关镇迎宾路一家属院内贩卖野生鱼。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载有水产品的车正在院内兜售小鱼,当事人程某某正在向人群口头宣传“小鱼是重阳峡口河里的小鱼,是用抬网打捞上来的……”,执法人员立即让当事人停止宣传和销售并配合调查。
图为:执法人员在某家属院内发现一贩卖鱼车正在兜售“野生鱼”
经查,程某某销售的小鱼系从远安县嫘祖镇农贸市场李某处购进,系人工养殖,共购进116公斤,每公斤11.6元。程某某购进新鲜活小鱼后,在保康县沿河公园及迎宾路一带进行销售,销售时向老百姓宣称是重阳峡口河里的小鱼。截至案发,程某某以20至28元每公斤不等价格销售了35公斤小鱼,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程某某进行了严厉查处。
11月10日,根据禁渔执法专项情况线索,保康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谷城县农业农村局对流动性及固定摊位经营户提供的票证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查,歇马镇程某、寺坪镇陈某和固定摊位经营户付某所经营的小鱼红眼、白条(参子)源于老河口市唐沟水库和谷城威威生态有限公司人工养殖。
图为:保康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老河口实地核查票证
自禁渔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保康县市场监管局早部署、早行动,明职责、细分工,聚焦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7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189户次、渔具经营主体134户次,签订“十年禁渔合法经营承诺书”735份,张贴通告、公告1950份;下架地笼50副,爆炸沟21副、猫沟23个、串钩、路亚钩共125个、其它违规渔具183个;整改不规范招牌、菜单85家(收缴菜单19张),查处涉嫌案件2件。
图为:执法人员在寺坪检查流动水产品经营户的索证索票
通讯员:张丹 刘怀彬
责任编辑:相琴
审核: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