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因我更美”——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秦岭卫士志愿宣传活动在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举行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秦岭“山青、水净、坡绿”保护目标。4月20日,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秦岭办)主办,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陕西省第六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院)、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陕西交控绿色发展集团与中国网生态中国频道联合举办“秦岭·因我更美”——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秦岭卫士志愿宣传活动在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举行,活动由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陕西省第六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院)副院长梁爽主持,来自全省的100余名志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二级调研员闫伟在活动中表示,陕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希望大家携起手来,凝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广泛共识,持之以恒地、有效地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让保护秦岭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自觉行动,让秦岭更加宁静、和谐、美丽。
活动上,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陕西省第六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院)志愿者代表关舒婧宣读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发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倡议,表达了“当好秦岭卫士”的决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二级调研员闫伟,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陕西省第六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院)院长、党委书记张向阳,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法规宣传处处长黄进,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郑伟,陕西交控绿色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小雄共同为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陕西省第六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院)、西安市鄠邑区、陕西交控绿色发展集团的志愿者团体代表以及新闻媒体代表授旗。当好秦岭卫士,就要坚决当好秦岭生态环境安全的守卫者、《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执行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者,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尽一份力,共同保护秦岭的一草一木、一鸟一兽、一山一河。
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陕西省第六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院)志愿者在太平峪口向过往行人及车辆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彩页
活动的最后,与会人员和志愿者在秦岭三个峪口进行志愿宣传和志愿服务,志愿者们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向过往行人及车辆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彩页等方式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行动,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手持卫生钳和垃圾袋,从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分三路向太平峪、神水峪和紫阁峪进发,沿着河道两侧的山路,大家一路清捡公共区域内烟头、杂物等垃圾,以自身行动,自觉践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来,投身秦岭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事业中来,切实发挥陕西志愿者的生力军作用。
志愿者们在秦岭峪口捡拾垃圾
今年是《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施行五周年。陕西省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制定实施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推进秦岭典型受损森林生态系统修复试验样板基地建设,推进秦岭地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加快秦岭天然林生态系统恢复、实施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建设71.1万亩……在陕西,秦岭保护进入“顶格保护”阶段。如今,秦岭北麓成群的违建别墅早已不见踪迹,保护区里的小水电站也逐步退出。秦岭将绿水青山还给当地群众,还给这里的生灵,越来越多的“陕西绿”也逐渐呈现在世人面前。实现秦岭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是“一号使命”,保护修复秦岭生态空间,已成为生态保护修复的“头号工程”。
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倾力护绿,受损山体不断得到修复。守护中央水塔,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如今,绿色已经成为秦岭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秦岭之变,是陕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缩影,自然、美丽、和谐正是祖脉秦岭应有的自然霓裳。(当地供稿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