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冷链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这份倡议书很重要,请查收!

保康县消费者委员会

致全县冷链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冷链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进入秋冬季以来,我国天津、上海、山东、大连、福建、云南、武汉等多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样本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导致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传染新冠病毒。

由于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广,冷链储存温度特别有利于新冠病毒存活,从产地到销售风险极大。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严防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冷链运输、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传播,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向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发出以下倡议:

1、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自觉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倡不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广大消费者要自觉增强自我防控意识,提倡不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形成不经营不消费进口冷链食品的新理念。

2、购买预包装冷冻冰鲜食品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

3、向商家索要销售凭证并妥善保存,以便必要时可追溯。

4、挑选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冻冰鲜食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6、购买冷链食品回家后,用75%酒精消毒外包装表面,处理食材应注意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后再食用,确保食品安全。

7、储存冷链食品时应独立封存包装,尽可能分开存放。

8、自觉树立良好的防控意识,不网购进口或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

保康县消费者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