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鄂文〔2020〕98号)发布,保康县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称号。
保康县同时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还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三个奖项、24个单位。
一、新申报命名的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乡镇2个
保康县龙坪镇
保康县寺坪镇
二、新申报命名的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村4个
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
保康县马桥镇中坪村
保康县马桥镇黄龙观村
保康县马桥镇堰垭村
三、新申报命名的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4个
保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康县监察委员会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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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认保留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12个
保康县教育局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
保康县人民法院
保康县财政局
保康县审计局
保康县民政局
保康县卫生和健康局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康县税务局
国网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保康县供电公司
五、新申报命名的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家庭1个
保康县店垭镇大林村
郭大荣家庭
六、确认保留湖北省文明家庭称号1个
保康县龙坪镇龙坪街社区
杨小英家庭
责任编辑:张晋瑜
审核: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