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保康再获湖北省文明城市称号

12月7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鄂文〔2020〕98号)发布,保康县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称号。

保康县同时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还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三个奖项、24个单位。

一、新申报命名的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乡镇2个

保康县龙坪镇

保康县寺坪镇

二、新申报命名的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村4个

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

保康县马桥镇中坪村

保康县马桥镇黄龙观村

保康县马桥镇堰垭村

三、新申报命名的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4个

保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康县监察委员会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湖北保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确认保留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12个

保康县教育局

保康县行政审批局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

保康县人民法院

保康县财政局

保康县审计局

保康县民政局

保康县卫生和健康局

保康县文化和旅游局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康县税务局

国网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保康县供电公司

五、新申报命名的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家庭1个

保康县店垭镇大林村

郭大荣家庭

六、确认保留湖北省文明家庭称号1个

保康县龙坪镇龙坪街社区

杨小英家庭


责任编辑:张晋瑜

审核: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