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保康县财政部门坚持“三个到位”,多方筹措和争取资金,确保全县6.9万名到龄城乡居民、企业退休职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只增不减”。
坚持政策落实到位。从7月起,保康财政部门按每人月平增加20元的标准,落实5.6万名到龄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的发放;从1月起,按养老金总额平均3%的增幅,落实了0.89万名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养老金总额平均3%的增幅,落实了0.46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资金筹措到位。为确保新增待遇的足额发放,1至11月,保康财政部门共筹措2317万元资金,其中,上级补助1637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680万元,用于发放三类人员养老金待遇。
按月发放到位。根据人社部门每月系统测算出养老金需求,原则上在每月15日以前,将资金拨付至社保经办机构支出账户,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至个人账户,确保了全县养老人员按月及时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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