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非法流动液化气充装案件

日前,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查处一起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案件。现场查扣液化石油气钢瓶60个,发电机1台,充气枪2套,电热开水器1套,电子秤2台。

1月28日,店垭市场监管所接店垭派出所通知,辖区内有一宜昌牌照面包车正在从事非法液化石油气充装行为。店垭镇市场监管所迅速行动,联合县局特设股和执法大队,对该充装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余某在宜昌市灌装液化气后,用自行改装的面包车将液化气钢瓶运输到我县店垭镇内进行非法充装,充装时先用发电机发电烧水,储罐一头接上充装管,空罐一头接上灌装枪,然后将储罐倒置放入热水中,利用热胀冷缩的原理导入用户罐内,最后过磅交钱完成交易。其灌装设备十分简陋,油、气、电未作隔绝措施,且部分液化气钢瓶存在超期未检情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余某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和充装未经检验的液化气瓶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下一步,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合作,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