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亿人如何实现“农村养老”?三题待解

(两会观察)1.3亿人如何实现“农村养老”?三题待解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题:1.3亿人如何实现“农村养老”?三题待解

作者 柴敬博 李晗雪

地区经济相对落后、青壮年人口流出、养老观念相对落后等,诸多现实因素“拦”在了完善农村养老的路上。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农村养老”话题。

农村养老“医养结合供给”不足

“农村养老的现实条件是外出务工人员多、常常只有老人孩子留守;还有相当数量的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山东省委会主委段青英说,虽然现在农村已经建起敬老院、幸福院,但覆盖率仍有提升空间。

除基础设施外,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中学副校长王晓梅在调研中发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医养结合供给不足、机构之间水平不一,存在服务不全、入住率不高等问题。

农村养老“人才储备”不足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黄改荣与农村老人交流中发现,缺少“主心骨”或是农村养老问题的关键。黄改荣认为,当前农村的养老体系中缺少统筹规划的“领路人”,乡村干部要起主导作用,与家庭、卫生室、门诊医院等对接。

她还坦言,因操作难度有限,护理工作收入不高,现实中确实存在护理人员短缺的情况。她建议,政府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鼓励“以老养老”,鼓励有劳动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老年人员培训,在提高农村居民、护理人员收入的同时,又能缓解护理人员不足的窘况。

她认为,农村振兴要靠人,要考虑能否用乡村产业把人才留下来,未来农村教育和生活质量能否保证,农村养老金如何配置与发放。正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补齐农村办学条件短板,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农工党中央提案中指出,当前中国农村养老责任主体不清晰、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黄改荣认为,养老的第一责任人始终是家庭。农村养老问题亟待解决是事实,现实中一些子女对农村父母不看望、不关心;一味想把父母托付给养老机构;养老意识不健全的现象也确实存在。

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巩固家庭在农村养老中的基础作用,通过制定乡规民约、签署子女赡养服务协议等方式,强化家庭赡养的主体责任,营造敬老孝老良好氛围。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明确牵头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