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电”户籍化管理是破解“黑车黑户”的应时之举

本报今日报道,广东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日前制定,提出要全链条、系统化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也就是“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打赢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攻坚战。

此前不久——3月1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全市开展为期300天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交通秩序“网格整治”、开展全市停车问题综合治理、按计划逐步恢复全市非机动车道……

两则消息围绕一个共同的中心词——道路交通,侧重点一个是“安全”,一个是“秩序”;在省一级是“攻坚战”,在市一级是“专项行动”。无论是“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还是“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目标都是一致的——提升公路通行保障能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素质,提升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水平。

省市两级同时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工作上水平、上层次,且均要求年内完成任务,届时广州全市乃至全省道路交通将会迎来一个全新的面貌,令人值得期待。

不过,道路交通整治并非只是“上面”的事情,道路交通事关每一个人,需要身在其中的每一名市民的参与。市民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是交通整治的重要一环。例如电动自行车,虽然市区有明令禁止,但不少市民却是骑着它穿街过巷,明令严禁的不仅没有禁住,反而逐年增多,越来越受欢迎,该怎么办?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让它成为城市交通的“好帮手”“乖孩子”,而不是“黑车黑户”“捣蛋鬼”,破解的关键在于,法规要与时俱进、要更新、要配套,这样每个使用者才能遵章而行,而不是使所有骑行者都成为违法者。《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明确要推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和“带牌销售”,无疑是一个应时之举。因应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需求,做出及时的调整、应对,有这样的必要,更有这样的迫切需求。让每一个交通工具的使用者,都负起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责任来,每个人都参与进来,道路交通水平必将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另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和广度必不可少。现代社会交通本质是规则之治,让规则深入人心、内化于行是核心,是交通管理的核心命题之一。无论是全力打赢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攻坚战,还是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均需要宣传工作跟上来,要让全社会都知道这个事情、都参与到这个事情中来,动员全社会力量,真正在思想认识上、在行为习惯上,实现大的改变,道路交通的安全状况才能实现质的提高。

眼下已是3月中旬,以笔者所见所闻,对于广州市的专项行动,市民知晓者似乎并不多,街头没见到有声势的相关宣传和宣讲活动,在重点路段亦未见有相应的加强执法行动,车辆、行人的违规违章未见现场整治。

按照省里的要求,广州、清远两市要在落实《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上先行一步,拿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这样看来在宣传的广度和力度上就更是事不宜迟了。(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