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遏制网贷“收割”大学生很有必要

3月17日,银保监会、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非持牌机构对大学生发放贷款,不得对大学生精准营销,严禁对大学生暴力催收。

贷款消费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如果发展对象是大学生群体,显然就不太合适。放贷终归是要回款,因而需要评估借贷人的还款能力,部分贷款还要求资产抵押。大学生通常没有稳定的收入,属于还款能力较弱的群体,很容易发生还不上贷款的情况。

然而,部分放贷公司和机构为了牟利,放松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有意降低借贷的门槛。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借贷公司则会采用各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手段催收,由此出现了暴力催收、“裸贷”等乱象。这几年,大学生因为深陷“校园贷”陷阱而被逼上绝路的新闻时有发生。

大学生们大多是第一次离开父母,到新的环境独立生活,生活经验会有所不足,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弱,面对社会形形色色的诱惑,很容易迷失自我、走上歧途。不少深陷“校园贷”的学生,首笔贷款往往就是为了买个包包、买个新款的手机。

正是看上了这一点,有些无良贷款公司将本不该是目标群体的大学生作为“围猎”的对象,针对大学生们展开精准营销,用虚假、诱导性宣传,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打击这些借贷公司,禁止对大学生精准营销,可谓是理所应当。

由于“校园贷”害人不浅,大部分学校目前都着力开展校园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对于高校所负责任方面,《通知》中同样有所明确,各高校在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帮扶和管理过程中,需要切实负担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

然而,管住学生只是管住“放贷-借贷”链条中的一端。扬汤止沸还需釜底抽薪。本次《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直接在放贷的源头,控制住资金的流动,可以说是在“根”上遏制互联网消费贷款流向校园。

但是,本《通知》并非“一刀切”禁止大学生贷款。《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这说明,这份通知的着力点,还是将大学生贷款,引导到合理可控的轨道上来。

当然,《通知》中还是有部分内容值得进一步讨论。

例如,如何界定和识别大学生?精准识别大学生的身份看起来不难,但在海量的数据面前,这其实并非易事。

此外,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都算是大学生。禁止向本科生放贷毋庸置疑,但是禁止向博士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似乎值得商榷。博士生通常有相对稳定的学业津贴,也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阅历,有的博士生还已经成家,是否他们也应该被排除在网贷之外呢?

用发展的眼光看,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是互联网+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大可不必将此视为是洪水猛兽。不可否认,互联网平台借贷简化了贷款程序,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这也是互联网贷款能够存在的原因。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会经历从不正规到正规的过程。互联网+金融的确在过去的野蛮生长中,暴露了不少问题,引发了不少争议。从去年底开始,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开始着手整治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乱象。可以期待,规范后的互联网+金融,将更好服务于人们的生活。(孙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