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要求、压实责任,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意见》着重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行部署,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
《意见》聚焦改善脱贫地区发展条件和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等。考虑到脱贫地区整体上与其他地区相比发展差距仍然较大,需要继续给予特殊帮扶,按照应减尽减原则,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
此外,《意见》在保持主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一些重大政策的调整优化提出了方向性、原则性要求。明确要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